规定“制定、实施和更新反映国家驱动方针的国家行动计划,为实现该文书的目标作出贡献。” 4 许多国家在提交给 INC 第二届会议的预先报告中提到了国家行动计划 5 或国家实施计划和国家行动计划的组合。 6 少数报告还提到国家自主决定的行动计划或行动 7 或反映国情的自愿方针,并允许各国自行决定其内容,而不是使用规定的统一格式。 8 更广泛地说,在 INC-2 期间,许多国家提到需要有实施措施。 9 特别是在 INC-2 联络小组的讨论中,各国对国家行动计划提出了不同的看法,10 并且“一些 [谈判国] 更喜欢用国家实施计划这一术语来捕捉该计划在国家实施该文书中的作用。” 11 虽然这些术语看起来很相似,但它们意味着不同的机制、不同的法律效力以及不同的遵守和评估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