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法令,旨在修订《阿姆斯伯里分区条例》和《阿姆斯伯里覆盖分区图》,允许在可再生能源开发覆盖区 (REDD) 之外建立太阳能设施,并通过对第 V、VI 和 XI.S 和 XIV 节进行修改,从而修改这些章节中与太阳能项目相关的要求。摘要:大型太阳能项目的开发已被公认为实现联邦到 2050 年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的目标的关键。此外,马萨诸塞州法律(包括 MGL c. 40A,§3)旨在促进太阳能设施的发展。自 2016 年以来,埃姆斯伯里已允许在市内开展大规模太阳能项目,生产超过 10 兆瓦的清洁能源,但太阳能项目分区主要局限于三个独立的覆盖区,这三个覆盖区占地约 680 英亩(占埃姆斯伯里总土地面积的 8%)。工业区。基于第 40A 节第 3 款对太阳能设施的保护,该修正案旨在将埃姆斯伯里可用于太阳能设施的土地面积大幅扩大至约 6,330 英亩(占埃姆斯伯里总土地面积的 72%),但不包括水资源保护区,并通过特殊许可程序规范和管理这些扩大区域的潜在不利风险。目的:拟议的区域划分修正案旨在修改现有的可再生能源发展覆盖区 (REDD),以正式承认根据 GLC 40A 第 3 款对太阳能设施提供的保护。并允许在 REDD 之外设立太阳能设施,同时禁止在水资源保护区内设立太阳能设施,以确保维护和推进根据第 XIV 条设立的水资源保护区的目的和意图。拟议的分区修正案还试图修改《阿姆斯伯里分区条例》第 V、VI 和 XI.S 和 X.IV 条的规定,并增加额外的开发和性能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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