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导航系统都可以用性能来描述。例如,地面导航辅助设备(如 VOR)可提供可测量的性能水平,该性能水平以可接受的导航公差为依据。PBN 操作同样基于导航性能,但性能概念根本不同。基于地面导航辅助设备的运行取决于辐射信号的性能以及飞机准确利用该信号的能力,而在基于性能的导航中,性能本身是指定的,并且导航系统需要满足最低性能水平。原则上,任何达到指定导航性能水平的导航方法都是可以接受的。然而,在实践中,在某些情况下需要特定的导航系统才能满足特定导航规范的要求。例如,RNP 4 要求强制携带 GNSS,因为没有其他当前导航系统可以满足导航规范的要求。至少在理论上,如果有另一种导航方式可以满足 RNP 4 的性能要求而无需 GNSS,那么 GNSS 的要求就可以从导航规范中删除。 2. 绩效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