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0年11月,选民批准了《加利福尼亚隐私权法》(“ CPRA”),修改和建立2018年《加利福尼亚州消费者隐私法》(“ CCPA”)。CPRA建立了一个新机构加利福尼亚隐私保护局(“代理”),以实施和执行CCPA。(civ。代码,§1798.199.10。)1该机构被指示采取法规以进一步促进该法案的目的,包括颁布22个特定主题的法规。(§1798.185。)拟议的法规会执行以下操作:(1)更新现有的CCPA法规; (2)澄清保险公司何时必须遵守CCPA; (3)操作要求完成年度网络安全审计; (4)操作要求进行风险评估的要求; (5)运营消费者访问和退出企业使用自动决策技术(“ ADMT”)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