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这些过渡应该是公正而公平的。正如其国家确定的贡献(NDCS),国民适应计划(NAPS),长期低温GHG排放发展策略(LTSS),减少灾害风险降低战略以及其他气候驻留国家计划中所表达的那样,它们将因国家 /地区的环境而异,并由发展中国家驱动,并由发展中国家领导。对于一些获得能源获取有限的发展中国家,可能会有额外的和混合的融资来跨越清洁有效的能源生产来源。对于其他发展中国家,向更可持续和有效的能源生产的过渡可能更长,包括低排放能源。在这些特殊情况下,我们应该支持最佳的可用选项。此支持应成为国家能源系统过渡计划的一部分,并反映巴黎协议目标。还必须考虑滞留资产和碳锁的风险。必须优先考虑更快的可再生能源和其他成本效益,高效和低排放技术选择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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