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 (FAA) 成立了无人机系统集成办公室,旨在将无人机系统 (UAS) 安全高效地集成到国家空域系统 (NAS) 中。为了实现这一目标,UAS 集成办公室和主要的 UAS 利益相关者正与 UAS 社区密切合作,为 DAA 设备制定最低操作性能标准 (MOPS)。• 标准制定的第一阶段侧重于配备在 IFR 飞行规则下在 A 类空域内运行的民用 UAS。第一阶段 MOPS 的运行环境是 UAS 往返于 A 类或特殊用途空域,穿越 D、E 和 G 类空域。• 第二阶段将运行环境扩展至 1) 在 D、E 和 G 类空域中的扩展 UAS 操作,2) 在 C、D、E 和 G 类空域中的起飞和降落操作,以及 3) 穿越 B 类空域。地面操作仍不在范围内。 • 第三阶段将扩大 DAA 设备的支持操作,以解决适用于小型 UAS 以及更专业的 UAS 的用例。这包括以下用例:1) 高空伪卫星发射和回收操作、2) 性能更有限且靠近地形/障碍物的小型 UAS 平台、3) 先进空中机动 (AAM) 和 4) 第 135 部分货运操作。此外,UAS 集成办公室正在与 UAS 社区密切合作,以制定性能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