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卷 - 数字技术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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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替代代币,博物馆面临着融入新现实并使用其他方式来推广其博物馆藏品的需要。其中一种方法是以 NFT 格式复制博物馆物品。在此方面,目标是分析博物馆机构在数字化整合中的纳入、博物馆藏品在数字环境中的复制及其法律规制。这项工作采用了分析、比较和概括的方法。结论是,NFT格式的博物馆藏品不属于知识产权客体,但博物馆藏品的数字复制结果可以在知识产权领域的立法框架内考虑。本研究的结果可用于对此及相关问题进行进一步的科学研究,包括作为研究博物馆藏品数字艺术品交易的法律规制问题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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