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第 2.4.2 款由下列文字替代: “ 2.4.2 中间轴、推力轴和螺旋桨轴通常应由抗拉强度在 400 至 800 MPa 之间的钢制成。允许用纤维增强塑料制造中间轴和联轴器的中央部分:玻璃纤维和碳纤维。”。 3 控制装置和站。通讯手段 3 第 3.2.10 款由下列文字替代: “ 3.2.10 CCR 应尽可能远离机器处所。在油船上,CCR 应按照第 VI 部分“防火”的 2.4.9 款布置。此外,化学品船上的CCR的布置应符合《化学品船入级和建造规范》第II部分第3节“化学品船结构”的要求,以及用于散装运输液化气体的船舶 - 《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入级和建造规范》第VI部分第10节“系统和管路”的要求。 5 轴系 4 增加新的5.6.5条,内容如下:“5.6.5 当使用合成材料时,轴承间隙应考虑材料的膨胀和热膨胀特性。该间隙不得小于轴承直径的1.5 mm,除非规定了更低的间隙(低于1.5 mm),这由制造商的建议确认,并且有文件证据表明在减小间隙的情况下也有令人满意的使用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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