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 年 7 月之前,该法令仅由县书记官办公室发布。从 2002 年年中开始,规划部门开始发布“非官方”版本的非沿海分区法令,该版本已编入电子索引并位于该部门的网站上。我们已尽一切努力确保规划部门版本的内容与书记官版本一致。规划部门的版本在格式和样式上有所不同,以方便将其纳入互联网。书记官办公室制定的法令版本可通过每页右下角的“法令变更”编号 (OC-1) 来识别。给定页面上文本的任何后续更改都用下一个更高的数字来标记,例如 OC-2、OC-3 等。该编号系统是在 1995 年重新发布该条例后重新开始使用的。规划部门版本的非沿海分区条例不包括“OC”编号。相反,每页的页脚将标明代码的最后修订时间。将添加按章节编号排列的修订索引,以便人们可以确定代码中发生修订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