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担任特别军事法庭的军事法官根据上诉人的申诉和认罪协议,判定上诉人犯有一项串谋实施盗窃罪和一项违反《统一军事司法法典》(UCMJ)第 81 条和第 121 条的盗窃罪,10 U.S.C.§§ 881, 921.2,3 军事法官判处上诉人因不良行为开除、监禁三个月、降级至 E-2 级以及训诫。根据军事法官的建议并按照认罪协议,召集机构暂停一个月的监禁,为期三个月,自判决之日起生效,但上诉人必须向陆军和空军交换服务处 (AAFES) 偿还 3,333.00 美元,届时,除非暂停令提前取消,否则暂停的监禁将被免除,无需采取进一步行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