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或原文请订阅后点击阅览
教育交流:最高法院一致认为禁止变性运动员并不违反第九条
保罗·E·彼得森 (Paul E. Peterson) 采访波士顿学院小托马斯·P·奥尼尔 (Thomas P. O’Neill, Jr.) 美国政治学教授谢普·梅尔尼克 (R. Shep Melnick) 帖子《教育交流:最高法院一致相信跨性别运动员禁令不违反第九条》首先出现在 Education Next 上。
来源:Education Next 博客保罗·彼得森,主持人:
这是与 Paul Peterson 的教育交流。我是哈佛大学教育政策与治理项目的主任。感谢您加入我们。在刚刚发布的法院判决中,法院认为各州禁止学生参加针对特定性别的体育运动并不违反宪法。也就是说,如果他们参加这些运动,但他们的性别与所定义的运动(出生时就如此定义的性别)一致。由三名法官组成的少数派提出异议,理由是此类政策剥夺了自称是另一性别的学生的宪法权利,剥夺了平等教育机会。为了讨论有关变性学生宪法权利的持续争议的最新章节,我很高兴谢普·梅尔尼克教授和我一起参加教育交流活动。他是波士顿学院的政治学教授,着有《废除种族隔离的严峻考验》、《教育与平等的不确定性探索》一书,这是一本关于民权法和政治的权威、最新的著作。所以,谢普,谢谢你加入我的教育交流会。
SHEP MELNICK: 我很高兴来到这里。
PETERSON:谢普,从某些方面来说,这是一个复杂的决定,但法院到底决定了什么?
MELNICK:底线是法院表示,如果一个州或一所学校决定仅根据生物学来分配学生参加单性别运动,这在第九条下既符合宪法又合法,那么他们不需要根据性别认同来分配学生。因此,如果有一个生物学上的男性自认为是女性,那么州和学校基本上可以说这个人只能为男子球队效力,而不能为女子球队效力。我只是想强调,这既是根据宪法,也是根据第九条。
PETERSON:所以,他们都是根据美国宪法制定的。我想这是平等保护条款,不是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