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组成员扩展了 CDEC 的原始建议,该建议建议对确诊为 LAL 缺乏症且在六个月大之前出现 LAL 缺乏症临床表现的患者报销 sebelipase alfa 费用。附加标准将扩大报销范围,将六个月大及以上出现 LAL 缺乏症的患者也包括在内。无法确定 LAL 缺乏症更严重且可能受益于 sebelipase alfa 治疗的患者亚组,部分原因是六个月大及以上发病患者的疾病性质多变。此外,如表 1 和以下摘要所述,小组成员指出,病情更严重的患者(例如,有严重肝病迹象和/或已发展为终末期肝病的患者)预计不会受益于 sebelipase alfa 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