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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委员会在此背景下,委员会于 2020 年 2 月 19 日提出了一项欧洲数据战略(“数据战略”),旨在建立“单一欧洲数据空间”,即单一数据市场。该战略建立在四大支柱之上:(i)建立跨部门的数据访问和使用治理框架,最显著的是通过规范数据共享,(ii)加强欧洲的数据空间和云基础设施,例如共同投资约 20 亿欧元(总投资约为 40-60 亿欧元)用于基础设施、数据共享工具、架构和治理机制,(iii)赋予个人控制其数据的权力,并投资于技能和能力建设,以及(iv)在战略部门和公共利益领域促进至少九个欧洲共同数据空间的发展,例如制造业、绿色协议、健康和金融。作为数据战略中宣布的一系列措施中的第一项,委员会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提出了《数据治理法案》。该法案旨在通过加强增加数据可用性和培养对中介机构(即数据共享服务和数据利他组织)的信任的机制,促进整个欧盟和各个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由于公民只会信任和接受符合有效欧盟数据保护规则的数据驱动型创新,委员会设想建立一个符合 GDPR 的欧洲数据空间。最终,这一愿景需要一个清晰、可行的个人数据保护框架,这提请人们关注委员会于 2020 年 7 月 24 日(即 GDPR 生效两年后)进行的审查。根据 GDPR 第 97 条,并考虑到议会、欧盟和国家数据保护机构以及专家和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委员会得出结论,GDPR 已经实现了大部分目标,但也发现了改进的机会。例如,可以采取更多措施来发展真正共同的数据保护文化,加强数据保护机构并促进国际数据传输。《隐私护盾决定》的失效和英国退出欧盟增加了采取行动的必要性。

欧洲数据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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