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监管机构还进行了大量磋商并发布了重要报告,旨在加强人工智能监管和改善特定领域的人工智能治理。 10 月,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 ASIC )发布了一份关于面对人工智能创新的治理安排的报告,强调金融服务和信贷许可证持有者需要实施强有力的风险管理框架,以应对与人工智能相关的特定风险。澳大利亚信息专员办公室( OAIC )也在 10 月发布了关于隐私和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开发的指南,强调在开发和部署生成式人工智能时确保数据安全和透明度的重要性。从消费者法的角度来看,10 月份关于人工智能和澳大利亚消费者法( ACL )的磋商强调了与人工智能商品和服务有关的消费者伤害的具体风险,并探讨了 ACL 是否需要进行具体改革,以支持改善消费者结果以及企业安全负责任地使用人工智能。
主要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