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五章中,我们探讨了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对律师事务所招聘模式、培训需求和内部治理的可能影响。与第四章一致,我们报道了律师事务所与第三方组织合作提供法律技术解决方案的情况,我们发现目前只有极小比例的律师事务所招聘职位需要人工智能相关技能。此外,与律师相比,非律师招聘的职位更有可能寻求法律技术所需的技术技能。此外,我们发现很少有证据表明律师事务所正在修改其内部治理以明确非律师高级职位的职业道路。尽管如此,我们也发现有证据表明律师越来越愿意发展与人工智能相关的技能。这些技能反过来可能会促进更有效的多学科团队合作,以及进入非律师事务所组织的职业轨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