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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达科他州交通部提供服务时,不分种族、肤色、性别、宗教、国籍、年龄或残疾状况,遵守南达科他州成文法 (SDCL) 20-13、1964 年《民权法案》第六章、1973 年《康复法案》(修订版)、1990 年《美国残疾人法案》和第 12898 号行政命令《联邦行动解决少数民族和低收入人群的环境正义》(1994 年)中的规定。任何对此项政策有疑问或认为自己受到歧视的人,应联系交通部民权办公室,电话为 605.773.3540。

南达科他州的公共交通不仅仅是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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