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顾问可以自行决定与患者进行以下互动(在直接临床监督下进行)并定义医学临床观察员(医生)的职责: 观察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的情况。 观察患者的诊断和治疗情况。 观察临床活动领域的咨询情况。 直接观察手术(即不协助手术)。 临床观察员不得执行易暴露程序。 在直接临床监督下了解患者病史。 在患者同意的情况下,在直接临床监督下进行与临床领域相关的常规身体检查。 参加查房和多学科会议。 参加规定的继续专业发展、教育和研究论坛。 进一步了解爱尔兰医疗环境中的医疗服务提供情况。 向患者 / 客户 / 多学科团队表明自己是医学临床观察员(医生)。 根据 HSE 政策、标准和指南,获取与医学临床观察员(医生)相关的以及由监督顾问定义的相关信息。 参加规定的入职培训。 按照与监督顾问达成的协议参加培训。 按要求遵守法定和监管要求、公司政策和程序(例如工作尊严等)。 遵守与保密和道德相关的专业标准,遵守爱尔兰医学委员会“注册执业医师职业行为和道德指南”和良好专业实践领域( www.medicalcouncil.ie )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遵守爱尔兰医疗系统的政策、程序和安全的专业实践。 对于精神健康观察员,医学临床观察员(医生)将按照《2018-2020 年爱尔兰精神卫生服务国家康复框架》中所述的康复原则和价值观进行观察。 以安全的方式观察,并应小心谨慎地注意自己、患者和他人的安全和健康。 注意风险管理问题,并将发现的任何风险告知监督顾问或指定人员。 促进重视多样性和尊重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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