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隐私法》尚未包含对儿童或其他弱势群体的任何特定保护,也不包含对公平处理个人信息的任何一般要求。从广义上讲,它基于通知,同意和目的的一致性对数据收集和处理施加限制。一般而言,《隐私法》中的《澳大利亚隐私原则》(APP)允许收集和处理个人信息,包括儿童和其他弱势群体的个人信息,只要通过合理的步骤遵守指定事项的合理步骤,以及是否存在指定问题的透明度,以及是否存在可访问的隐私政策以及足够的合法性基础和数据收集和处理。就使用和披露而言,法律依据通常需要与收集或同意的目的一致。同意主要是在信息中符合“敏感信息”的主要内容,尽管它隐含地基于要求直接从个人直接收集数据的要求。这些应用程序的前提是假设个人能够提供知情同意,并且通知要求足以告知同意。因此,这些规定为解决儿童和其他弱势个人的保护提供了逻辑上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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