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38.0
一项法令废除了修订的任何现有的帕尔默镇分区条例,并用允许,禁止,规范,限制,限制和确定土地,水库和其他水的使用的法令代替上述条例;大小,高度,散装,位置,勃起,建筑,维修,维护,改变,抛光,去除和使用结构;土地和水域的区域和尺寸被用途和结构以及法院,院子和其他开放空间和距离所占据的区域和尺寸,以及用用途和结构毫无组成的距离;人口密度和使用强度;标志的位置和大小;建立分区区并建立其边界;继续分区官办公室;继续分区听证会;规定行政,修正和执行该法令,包括施加刑罚;并规定了颁布后五天的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