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能源部有权决定优先资助哪类项目,并应利用其对项目选择的权限确保“清洁氢”的资金只用于能够展示最高气候污染减少和可持续性收益的项目。鉴于气候资金和资源有限,应在更广泛的背景下考虑这一点,即每个提案的碳减排潜力与替代方案相比如何,例如直接投资于并入电网的可再生能源。此外,在资助之前必须考虑枢纽的全生命周期排放,选定的项目必须记录并公开报告枢纽在整个运营过程中的全生命周期排放。对于通过蒸汽甲烷重整(SMR)生产氢气的氢气枢纽,这种分析必须包括上游泄漏,否则这种生产对气候的实际影响将被误传给决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