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的美国重症肌无力基金会 (MGFA) 临床分类为 II 至 IV 级,重症肌无力-日常生活活动 (MG-ADL) 总评分≥6。MG-ADL 评估全身性重症肌无力对通常受此疾病影响的八种体征或症状的日常功能的影响。每种体征或症状均按 4 分量表进行评估;分数越高,损害越大。在基线时,每组中 85% 的患者接受了胆碱酯酶抑制剂治疗,63% 的患者接受了类固醇治疗,51% 的患者接受了非类固醇免疫抑制治疗,剂量稳定。患者随机接受 Zilbrysq 0.3 mg/kg 或安慰剂治疗。主要疗效终点是比较第 12 周时治疗组间 MG-ADL 总分相对于基线的变化。Zilbrysq 组的 MG- ADL 总分改善显著优于安慰剂组:分别为 -4.39 分 vs. -2.30 分(P < 0.001)。Zilbrysq 组的次要疗效终点也显著改善。指南 2016 年发布了重症肌无力管理的国际共识指南。3 指南建议将吡斯的明作为大多数重症肌无力患者的初始治疗。能够停用吡斯的明可能表明患者已达到治疗目标,并可能指导其他疗法的逐渐减少。所有重症肌无力患者,如果在充分试用吡斯的明后仍未达到治疗目标,都应使用皮质类固醇或免疫抑制剂治疗。用于治疗重症肌无力的非甾体免疫抑制剂包括硫唑嘌呤、环孢菌素、霉酚酸酯、甲氨蝶呤和他克莫司。通常需要维持一定的免疫抑制多年,有时甚至终身。血浆置换和静脉注射免疫球蛋白可作为某些患者的短期治疗。这些指南的 2020 年更新为甲氨蝶呤、利妥昔单抗和依库珠单抗静脉输注(Soliris®,生物仿制药)提供了新的/附加建议。5 所有建议都应被视为对初始国际共识指南(2016 年)中建议的扩展或补充。对于无法耐受或对类固醇减量剂没有反应的全身性重症肌无力患者,口服甲氨蝶呤可被视为类固醇减量剂。对于抗肌肉特异性酪氨酸激酶抗体阳性的重症肌无力患者,如果对初始免疫疗法反应不佳,应考虑使用利妥昔单抗作为早期治疗选择。对于严重、难治性、抗乙酰胆碱受体抗体阳性的重症肌无力患者,应考虑使用依库珠单抗。政策声明 建议事先授权 Zilbrysq 的处方福利覆盖范围。所有批准的有效期如下所述。如果批准以月为单位,则 1 个月等于 30 天。由于评估和诊断接受 Zilbrysq 治疗的患者需要专业技能,以及监测不良事件和长期疗效,因此批准需要
主要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