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上,有两种类型的警务方法用于减少超速,但只有其中一种被证明能够有效影响行为和事故。固定方法通常涉及一个观察单位,通常是一辆或多或少隐藏在路边的无标记警车,以及一个逮捕单位,该单位由一辆或多辆清晰可见的有标记警车组成,超速司机在此被拦下。移动方法被定义为执法交通行为,并从移动的无标记或有标记的汽车中逮捕个别违法者。仅评估移动执法实验的研究表明,移动方法对超速行为或与超速相关的事故没有任何持久、可衡量的影响。尽管不能排除移动执法可能会对其他类型的驾驶员行为产生影响,例如酒后驾驶,但研究结果清楚地表明这种方法对超速执法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