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安全调查报告是一份技术文件,反映了调查组对事故原因的看法,并根据《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 13 和欧盟条例第 996/2010 号进行。安全调查和最终报告的唯一目的是确定原因,并制定安全建议,以防止未来发生事故和事件。本次调查的目的不是追究责任。特别是,欧盟条例第 996/2010 号第 17-3 条规定,本报告中提出的安全建议不构成任何有罪或责任的怀疑。本次调查由比利时航空事故调查组 (AAIU(Be) 在本出版物中进一步介绍) 进行。它是根据 1998 年 12 月 8 日皇家法令设立的比利时永久性国家民航安全调查机构,定义见第 996/2010 号条例 (EU) 第 4 条。该单位隶属于联邦公共服务机动和运输部,在功能上独立于比利时民航局和其他相关方。对于此次调查,AAIU(Be) 得到了以下机构的支持:• 代表事故飞机设计和制造国的调查和分析局 (BEA)。• 比利时民航局 (DGLV – DGTA)。• 运营商、支持维护组织和 EBKT 机场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