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军部雇员的职业安全与健康保护 1970 年职业安全与健康法、第 12196 号行政命令和 29 CFR 1960 要求联邦机构负责人向雇员提供没有职业安全和健康危害的场所和工作条件。 海军部的职责 1. 一般要求 海军部长将确保为海军部雇员提供没有职业安全和健康危害的场所和工作条件。 2. OSHA 规定 海军部将遵守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的适用规定。 3. 报告危害 海军部将通过指挥系统对员工关于工作场所危害的报告作出回应。 4. 工作场所检查 海军部下属的每个司令部都将确保每年检查每个工作场所是否存在危害情况。当地指挥部将张贴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或不健康工作条件通知,至少持续三个工作日,或直到危险得到纠正(以较晚时间为准)。5. 纠正不安全条件海军部内的指挥部将迅速采取行动,确保消除危险情况。即将发生的危险情况将立即得到纠正。6. 安全和防护设备海军部内的指挥部将购买、维护和要求使用适当的防护和安全设备。7. 安全和健康培训海军部内的指挥部将为员工提供职业安全和健康培训。
主要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