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令实施了 AFPD 21-1《空中和空间维护》。它是空军关于飞机和设备维护管理的基本指令。它为安全有效地维护、保养和修理飞机和支援设备提供了最低限度的基本指导和程序。它承认了对敏捷作战支援 (ACS) 能力的奠定基础的贡献,即生成任务以及支持和维持任务、部队和基础设施。它适用于所有主要司令部 (MAJCOM),包括空军预备役司令部 (AFRC) 和空军国民警卫队 (ANG) 及其下属。空军国民警卫队是本指令中的一个 MAJCOM。空军预备役部队 (ARC) 的组织结构可能有所不同。在这些情况下,将把职责分配给适当的职能区域。本指令的豁免权人是 HQ USAF/A4M。如对本指令的解释有疑问,请首先联系您的 MAJCOM 维护政策活动。补充本指令的 MAJCOM 必须与 HQ USAF/A4M 协调其补充内容,并遵循空军指令 (AFI) 33-360《出版物管理计划》中的指导。确保根据 AFMAN 37-123(将成为 AFMAN 33-363)《记录管理》维护根据本出版物中规定的流程创建的所有记录,并根据位于 https://afrims.amc.af.mil/ 的空军记录处置时间表进行处置。根据位于 https:// afrims.amc.af.mil/ 的空军记录处置时间表维护和处置根据规定流程创建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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