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其著名的“第三条道路”背景下,欧盟委员会制定了以“卓越和信任”为关键词的人工智能市场发展强有力战略。公共部门有望在实现这一目标中发挥重要作用。人们设想了各种法律手段来支持这一日益重要的作用。首先,修订了“开放数据指令”,以增加私营部门和公民可支配的数据量。相反,根据欧盟委员会所称的“反向公共部门数据”,公共部门将能够从公司或直接从公民那里获取数据,以便通过使用人工智能应用程序为改善公共服务和决策做出贡献。目前正在欧盟层面讨论的数据治理法案组织了私营部门和公共部门之间的这些交换,并为“数据利他主义”规定了某些条件。关于公共部门开发或使用人工智能应用程序,我们必须参考另一项欧盟法规草案:人工智能法案。提案根据基于风险的方法区分了不同类别的人工智能应用,特别是确定了评估程序和在这些应用的整个生命周期中需要考虑的道德价值观和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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