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执行原本需要人类智能才能完成的任务的技术,例如视觉感知、语音识别和语言翻译。虽然这是为许多目的定义人工智能的一次不错的尝试,但它也说明了找到一个单一定义的挑战。它试图通过参考人类智能来定义人工智能(众所周知,人类智能本身很难定义),而人工智能通常可用于完成人类无法执行的任务。没有普遍认可的定义,部分原因是该领域的技术性质复杂。随着人工智能在我们生活中变得越来越普遍,许多司法管辖区的立法者都在努力在他们的监管提案中就“人工智能”的定义达成一致,例如比较英国和欧盟对人工智能监管的立场。就通用定义达成全球共识将为公司和监管机构提供有关人工智能使用和监管的共同语言。另一个关键概念是“生成”,它广泛地指可用于生成新内容(包括文本、图像或软件代码)的人工智能算法。生成人工智能最近风靡全球——尤其是由各种新的生成人工智能聊天机器人普及。除了提出有趣的道德问题之外,生成性人工智能工具和其他人工智能工具的激增还给为开发或使用这些工具的金融服务公司提供咨询的律师带来了一些新的挑战,这些挑战在《律师需要考虑的 5 件事》和更详细的指南中进行了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