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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

诺和诺德公司 (“诺和诺德”) 以此提交文件,将索马鲁肽产品列入《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FDCA”) 第 503A(b)(3) 和 503B(a)(6) 条规定的存在明显配制困难的药品清单 (“明显配制困难清单”或“DDC 清单”)。索马鲁肽产品属于这些清单,因为其配方、给药机制、剂型、生物利用度实现、配制过程以及物理化学和分析测试都很复杂。我们请求 FDA 召集并咨询配制咨询委员会,讨论将索马鲁肽产品添加到两个 DDC 清单中,并颁布将索马鲁肽产品添加到 DDC 清单的法规。为了保护第 503A 条规定的索马鲁肽产品配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我们进一步请求 FDA 发布直接最终规则,将索马鲁肽产品添加到 FDCA 第 503A 条规定的 DDC 清单中。最后,我们请求药房配制咨询委员会和药物安全和风险管理咨询委员会联合审查此提名;纳入在内分泌学、糖尿病、肥胖症、心脏病和免疫原性方面具有专业知识的委员会成员;并让 FDA 的免疫原性审查委员会参与。

案卷编号:FDA-2017-N-2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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