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共享经济”是用于描述这些活动的最流行的术语,但某些定义问题仍然存在。一个普遍的论点认为,该术语是描述新经济模式的错误(Belk 2010),因为资产不仅是在不同的利益相关者之间共享的,而且还被交换为金钱。许多共享经济业务模式假设,Sumers主要参与需求方(即其他人提供的我们提供的资产),以省钱或在供应方面(即为其他人提供资产可用于使用的资产),以增加其收入(Bardhi和Eckhardt 2012)。相关的是,共享经济业务模型的拟议可持续性益处(例如更有效地使用空闲能力)受到批评,例如在研究中谨慎对待潜在的反弹效应(Curtis and Lehner 2019; Plewnia and Guenther 2018)。其他概念性辩论围绕共享经济的要旨:正在分享反对资本主义的声明,尤其是当对等交流时,或者它几乎是新自由主义的邪恶爆发(Hawlitschek等人。2016)?这些争论是由与共享经济相关的消费过程引发的,该过程包括各种参与者和大量资产之间的多样化交换过程,包括公寓(例如Airbnb),自行车(例如Airbnb),自行车(例如)(例如,ofo),汽车(例如,drivenow,drivenow,drivenow,drivenow,drivenow,zipcar),zipcar(e.g。无形的人工(例如,任务绘制)或数据(例如Wikipedia,Spotify,Netflix)。也可以通过不同的活动(例如重用或转售)来交换它们。2017; Perren and Kozinets 2018; Wirtz等。2019)。因此,研究提出了分享经济业务模型的不同类别的需求(Beno-It et 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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