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会的立法程序始终包括为公众提供意见的正式途径。每个法案都有公开听证会,任何公众都可以亲自作证或虚拟作证;他们也可以在不参加的情况下提交书面证词。经常应根据要求将翻译提供给公众。所有听证会均为网络广播,并将收到的所有证词添加到公共记录中,该记录可以通过理事会的网站以及听证会的存档网络广播和笔录。始终鼓励公众提供证词,因为理事会采用听证会来告知立法和政策决定。实际上,该会议中特别提到的法案是听证会的主题,该法案延长了行政官员和公众的证词近五个小时,具有各种各样的观点。有理由建立宪章修订委员会,但主张的理由不是可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