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互联网联盟(AIC)行业对泰国平台经济法案的提交,2024年4月26日,2024年4月26日向Chaichana Mitrpant博士执行主任,电子交易发展局(ETDA)代表亚洲互联网联盟(AIC),我们将我们的热情问候扩展到我们向数字经济和社会的热情范围(MDES)提供的范围(MDES),并为我们提供的竞选活动,并为我们提供了适当的范围。作为介绍,AIC是领先的互联网和技术公司的行业协会,可促进亚太地区互联网政策问题的理解和解决。我们的使命是代表互联网行业,并参与并促进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之间的利益相关者对话,共享有关互联网技术和数字经济的最佳实践和想法。首先,AIC希望赞扬泰国政府的积极努力,以通过《平台经济法》的引入来维护数字平台用户的利益。我们认识到建立一个监管框架的重要性,该框架在快速发展的数字景观中增强了透明度和消费者的保护。我们欢迎拟议的立法中的规定,该规定旨在提高条款和条件(T&C)的透明度(T&C),以使用数字服务的使用。T&C的清晰度和透明度对于培养信任和授权用户做出明智的决定至关重要。我们建议探索替代机制,例如行业准则或监管沙盒,而不是立即诉诸监管任务。然而,由于利益相关者对泰国数字经济的增长和活力进行了深入的投资,因此,AIC还注意了某些监管要求可能会带来的潜在意想不到的后果。虽然有良好的意图,但《平台经济法案》的某些规定可能无意间造成了创新的障碍,并阻碍了数字业务的增长,特别是在生态系统内运营的微型,中小型企业(MSMES)。因此,AIC恭敬地表明,泰国政府考虑采用校准的方法来实施《平台经济法》,以免引起冗余和与泰国现有法规的重叠。这些非调节性杠杆可以为实验和学习提供灵活且协作的环境,从而可以识别最佳实践,而不会对行业参与者造成不适当的负担。在这封信的附录中,您会发现有关《平台经济法》特定规定的AIC的详细评论和建议。我们希望这些见解在塑造立法的最终形式方面具有有价值的价值,以确保它在促进创新和维护消费者利益之间达到适当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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