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2.0
人们对使用无人驾驶飞行器 (UAV) 的兴趣日益浓厚,尤其是在国土安全和执法方面的应用,这引发了关于如何容纳这些无人驾驶飞机并将其与其他空中交通安全隔离的大量争论。此外,将这些无人驾驶飞机(通常称为无人机)用于空中监视和执法目的引起了人们对隐私和第四修正案权利以及潜在侵扰的具体担忧。这些问题已成为政策辩论的焦点,以响应《2012 年联邦航空管理局现代化和改革法案》(PL 112-95)中的条款,该法案要求联邦航空管理局 (FAA) 在 2015 财年结束前开始将无人驾驶飞机整合到国家空域系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