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严重事故调查依据《2017 年民航法》、《1984 年中国民航公约》第 13 部分以及《芝加哥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 13 进行。调查权已授予孟加拉国航空事故调查组负责人 (AAIG-BD),具体授权号为 CAAB/CS/32/AAIG- BD/01/MASTER,日期为 2016 年 6 月 22 日。AAIG-BD 负责人通过电子邮件收到了一份强制性事件报告 (MOR),该报告由泰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航空安全、安保和标准副总裁发送,内容涉及 2018 年 7 月 24 日 TG 321 航班 (BKK-DAC) 在孟加拉国达卡哈兹拉特沙贾拉勒国际机场 (VGHS) 降落时发生的跑道偏离,该航班涉及一架波音 777-200 飞机,注册号为 HS-TJD。报告显示,机上有 2 名飞行机组人员和 13 名客舱机组人员以及 1 名地面工程师,机上有 14 名商务舱乘客和 141 名经济舱乘客。报告进一步指出,飞机有 6 个轮胎爆胎。事故发生后,AAIG-BD 负责人立即成立了一个由四 (04) 名调查员组成的航空事故调查组 (AAIT),其中 AAIG-BD 负责人本人是 IIC,负责开展必要的调查。该事故的初步调查报告于 2018 年 8 月 23 日发布,并根据附件 13 的标准 7.1 发送给所有相关国家和组织,并自 2018 年 8 月 23 日起在 CAAB 网站 (www.caab.portal.gov.bd/) 上公布,供公众参考。此次活动的目的不是追究责任或追究责任。已编制关于此事件的最终报告草案,并于 2018 年 12 月 2 日根据国际民航组织附件 13 和孟加拉国航空事故调查组 (AAIG-BD) 汇编发送给不同国家和行政部门/组织征求意见。已纳入来自各个国家和组织的评论,以重组此最终报告。此次调查的唯一目的是防止航空事故和事件。本报告中包含的信息来自对事件进行持续调查期间收集的事实信息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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