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这是Ann Arbor统一开发法规的拟议修正案。具体来说,它涉及为新建筑物或现有建筑物进行重大翻新的三个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所需的安装:具有EV,可EV,可EV准备并安装。Ann Arbor统一的开发法规应通过将以下术语添加到第VIII条中:定义电动汽车(EV)用于公路使用的汽车型汽车,例如乘客汽车,公共汽车,公共汽车,卡车,卡车,货车,邻居电动汽车,电动汽车,电动汽车以及电动机的电动机,这些电动机的电动机驱动了,可以绘制电动机的电动机,这些频率可在电动机上绘制,造影仪,驱动的电动机或驱动器,这些电池供电或电动机驱动器,这些电动机驱动了,造成了电动机或电动机,这些电池越来越多,而plate则可以使用电动机或电动机。通过插入电源来充电的电流。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PHEV)一种用于公路使用的电动汽车,能够在可充电储能系统中存储和使用电动车电能,并具有第二个动力来源。电动汽车供应设备(EVSE),包括未接地,接地和设备接地的导体以及电动汽车连接器,附件插头以及所有其他配件,设备,电源插座或设备,专门为在前提线和电动汽车之间传递能量而专门安装的。电动汽车供应设备系统(EVSES)一个组件系统,该系统提供了交替的电流(AC)输出,该输出提供给车辆,目的是为车载充电器提供输入功率。电动汽车充电系统(EVCS)是一个组件系统,该系统提供了直接电流(DC)输出,该输出可为车辆提供,目的是为电动汽车存储电池充电,通常称为DC快速充电(DCFC)。具有EV的(EV-C)安装的电动面板容量,具有专用的分支电路和电缆/赛道,该电路被封顶,以用于将来的EV停车位。EV-READY(EV-R)安装的电动面板容量,其中具有专用的分支电路,其中包括赛道中的导体或直接埋葬的导体,在接线盒中以批准的方法终止,用于电动汽车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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