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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政治深度假货:夏威夷违宪行为的第一修正案教训
夏威夷的一名联邦法官最近阻止了阿罗哈州一项法规的执行,该法规将某些竞选公职的候选人的深度伪造行为定为犯罪。 《Babylon Bee v. Lopez》的裁决为立法者提供了重要的第一修正案教训,让他们了解了严格起草此类措施的必要性以及维护政治讽刺的重要性。《监管政治深度假货:夏威夷违宪行为的第一修正案教训》一文首先出现在美国企业研究所 - AEI 上。
来源:美国进取研究所信息联邦法官 Shanlyn Park 最近在巴比伦蜜蜂诉洛佩兹案中的讽刺评论取得了重要的第一修正案胜利,反对政府对政治深度假货过于广泛的反应。帕克永久禁止夏威夷一项法律,将鲁莽地传播“具有实质欺骗性的媒体”定为刑事犯罪,这些媒体“有可能……损害选举中候选人的声誉或选举前景,或改变选民在选举中的投票行为。”
第 191 号法案针对的是由人工智能和数字技术生成的内容,这些内容描述了候选人“进行了……[他们]实际上并未参与的言论或行为”,并且“将导致一个合理的[人]相信……[他们]进行了所描述的言论或行为。”此外,禁止内容必须支持或反对所描述的候选人,类似于“广告”。
第 191 号法案豁免具有“清晰可见”免责声明的受操纵内容,解释其为虚假内容。民主党州长乔什·格林 (Josh Green) 于 2024 年将该措施签署为法律。
Park 同意夏威夷“出于保护州选举完整性的目的而对监管政治深度造假有着迫切的兴趣——这是一项重要的民主职能。”问题在于,第 191 号法案并未针对这一利益进行狭隘的定制,范围也没有充分限制。因此,它未能通过严格的审查测试,以审查基于内容的法规(规范有关某些主题而非其他主题的言论的法规)的合宪性。
尽管可以说,该法律的初衷是保护选民免受第 191 号法案所称的“虚假信息和错误信息”的影响,但该法律未能充分考虑那些攻击政客的讽刺作家之间相互竞争的言论自由利益。立法者在起草深度造假法规时应记住以下两条宪法原则。
感谢朴法官精明的裁决,阻止了第 191 号法案的实施,奥布莱恩可以自由地这样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