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机构名称:
¥ 1.0

引言人工智能 (AI) 的发展已展现出令人瞩目的性能,特别是在图像处理或游戏等明确定义的领域。然而,所部署的技术对于人类用户来说可能是不透明的,这引发了一个问题:人工智能系统如何提供解释 (Neerincx 等人,2018 年;Rosenfeld 和 Richardson,2019 年),并且监管框架对可解释人工智能 (XAI) 的需求日益增长。话虽如此,2017 年,谷歌的研究主管 Peter Norvig 指出,在人类可能不擅长提供“解释”的情况下期望计算机提供“解释”是具有讽刺意味的。可解释人工智能 (XAI) 的大部分工作都严重依赖于以计算机为中心的视角 (Springer,2019 年)。例如,Holzinger 等人 (2020) 假设人类和人工智能系统可以平等地访问“基本事实”。由此可见,可解释性“……突出了机器表示中与决策相关的部分……,即有助于模型在训练中的准确性或特定预测的部分。”与许多 XAI 文献一样,这并没有为人类提供任何角色,只能作为被动接受者。这意味着人工智能系统能够反省自己的过程来生成解释。然后将得到的解释呈现给用户,并描述人工智能系统的流程或它使用过的特征(“决策相关部分”)。这样,解释就只是一个建议(来自人工智能系统)加上与此相关的特征。正如 Miller (2017) 所指出的那样,这种态度的一个问题在于,它是基于设计师对什么是“好的”解释的直觉,而不是基于对人类如何响应和利用解释的合理理解。这并不能说明为什么选择某些特征,也不能说明为什么建议适合用户的关注点。它也没有将解释置于更广泛的组织中;分析师的解释可能与数据收集管理人员或接受分析师简报的经理的解释不同。对于 Holzinger 等人 (2020) 来说,情况的各个方面(定义为基本事实)被组合成一个陈述;也就是说,解释只是这个陈述的一种表达。这意味着从特征到解释存在线性插值。这类似于 Hempel 和 Oppenheim (1948) 的“覆盖定律模型”,该模型关注的是历史学家如何根据先前的原因来解释事件。然而,“基本事实”(由 Holzinger 的过程模型和覆盖定律模型假设)很少得到完全定义(导致在选择相关特征时产生歧义)。这意味着,仅仅陈述情况方面而不说明为什么选择这些方面(而不是其他方面)可能不会产生有用或可用的解释。霍夫曼等人(2018)对与解释相关的文献进行了全面的回顾。从这篇评论来看,解释涉及人类的理解(将人工智能系统的输出置于特定情境中),我们同意,考虑这一点的适当框架是数据框架的理解模型(Klein 等人,2007)。此外,理解(及其与解释的关系)依赖于认识到过程(提供和接收解释)必须是相互的、迭代的和协商的。这个过程依赖于“解释者”和“被解释者”达成一致。换句话说,解释涉及“共同点”(Clark,1991),其中理解上有足够的一致性以使对话继续进行。对话的性质将取决于提供解释的情况和被解释者的目标。例如,被解释者可能是“受训者”,他试图理解解释以学习决策标准,也可能是“分析师”,使用人工智能系统的建议作为政策。

以人为本的可解释人工智能过程模型

以人为本的可解释人工智能过程模型PDF文件第1页

以人为本的可解释人工智能过程模型PDF文件第2页

以人为本的可解释人工智能过程模型PDF文件第3页

以人为本的可解释人工智能过程模型PDF文件第4页

以人为本的可解释人工智能过程模型PDF文件第5页

相关文件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