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马里兰州在 1999 年和 2002 年经历了干旱,影响了一些供水系统满足客户需求的能力,并促使该州考虑采取措施提高供水系统的用水效率。2000 年 1 月,行政命令 01.01.200.01 成立了马里兰州供水基础设施技术咨询委员会。委员会评估了供水系统在干旱期间满足需求的能力、由于配水系统泄漏导致的高水位下落不明的水量以及供水系统改进所需资金不足的情况。委员会随后向州长提出了有关马里兰州社区供水系统基础设施缺陷和需要改进的建议。当时建议该州将节水工作重点放在服务超过 10,000 人且人均用水量高的供水系统上。2002 年,马里兰州立法机构通过了第 693 号众议院法案,即《马里兰州水资源保护法案》。该法案要求某些公共供水系统在申请新的或续签的水资源分配许可证时提交有关其水资源保护最佳管理实践的信息。该法案还要求 MDE 为公共供水系统发布指导,介绍如何提高水资源保护和用水、处理、储存和输送效率的最佳管理实践。本文件构成了《马里兰州水资源保护法案》所要求的指导。水系统提高用水效率的最有效方法是制定和实施水资源保护计划。水资源保护计划是由公共饮用水系统制定的书面文件,用于评估当前和预计的用水量、评估基础设施、运营和管理实践,并描述为减少水资源损失、浪费或消耗以及提高水资源使用、处理、储存和传输效率而应采取的行动。鼓励马里兰州的所有供水系统制定水资源保护计划。当前的 MDE 政策 1 要求某些公共供水系统制定并向 MDE 供水计划提交书面水资源保护计划。这些计划适用于服务人口超过 10,000 人且人均每日产水量超过 100 加仑的水系统。当这些系统申请新的或扩大的水资源分配许可证或获得州政府的财政援助以改善基础设施时,该计划是必需的。马里兰州环境部还可能要求供水系统根据卫生调查结果、工程研究或作为日常合规活动一部分进行的其他事实调查活动提交计划。除了监管或其他要求外,供水公司制定和实施节水计划的原因还有很多。马里兰州的饮用水源是有限的自然资源,随着该州人口的不断增加,必须谨慎管理这一资源。制定节水计划还有助于优化现有设施,并可能减少或消除建设新的饮用水和/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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