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确保高效调度:短期批发市场需要发展,但它们仍应是确保发电厂高效调度和电力市场合同结算的主要机制; ➢ 释放新产能投资:长期合同(双边差价合约、电力购买协议、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10 年以上”期货等)将有助于释放加速可再生能源部署所需的投资。长期合同为能源消费者、资产开发商和投资者提供了确定性,并减少了短期价格波动的影响。除了拍卖,政府还应支持市场驱动的项目。 ➢ 加速电网建设:系统运营商、可再生资产开发商、技术供应商和最终用户需要从早期设计阶段开始进行更深入的合作,以加速电网发展和优化并创造位置投资信号。 ➢ 充分利用电网:为缓解电网短缺和结构性拥堵,创造灵活的容量,我们需要对可再生能源进行有限的集中式或区域性拍卖,并与储存设施(短期和长期)共置,同时加速电网建设和优化。 ➢ 确保能源安全:长期充足机制(容量补偿机制)应与实现气候中和完全一致。它们只应部署在暂时需要它们来确保供应安全的国家。它们应满足从欧洲投资银行(EIB)贷款政策标准开始并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降低的排放性能标准。它们应限于提供所需的充足性,并旨在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能源市场的扭曲影响; ➢ 推动能源系统整合:必须改进平衡市场(包括跨境交易)以及双边差价合约的设计和实施,以激励风电场更响应市场和系统的运营; ➢ 奖励灵活性:辅助服务必须设计为提供长期的可见性和协调性,以推动对新的灵活资源的投资。
主要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