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计应采取所有实际尝试以防止产生新的危害,从而避免考虑使用车辆约束系统的规定。CD377和DMG-RRS给出了确定提供车辆约束系统需要的情况和危害的例子。例子包括路边障碍物,例如结构,树木和照明柱,道路使用者可能会掉落或陷入的危害,例如路堤以及其他可能受到影响的水源和危害,例如休闲区,铁路或易燃物质存储。车辆约束系统的风险评估过程取决于位置,速度限制,交通流量和靠近铁路线路。附录B中的表1提供了选择最适合风险评估指导和相关风险评估的指南。附录B中的表2将不同风险评估方法的结果转换为“更高”,“中等”和“较低”的风险和优先级,以跨不同方法的一致性。风险评估只是评估过程的一部分,无论站点上的结果如何,都应考虑合适的,具有成本效益且可行的替代方案,这将使风险降低到避免安装或继续提供车辆约束系统的需求的水平。DMG-RRS提供了替代解决方案的示例,以考虑当地道路上的地点。在如果VRS的安装是一个较大计划的一部分,在该计划中,高速公路对道路用户行为有实际变化或导致网络碰撞结果的变化,则应根据GGG119或LCC政策进行道路安全审计(RSA)。,如果上述过程导致决定安装车辆约束系统的决定,则附录C提供了有关系统设计和安装的指导。遵循的过程的综合记录,应保留和存储根据相关指导以及第4节 - 记录保存中概述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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