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背景第383(a)条2018年《 FAA重新授权法》,机场安全和空域缓解和执法部门(公共法第115-254号,2018年10月5日)(第383节)(第383节),已建立49 U.S.C.第44810(a)节。本节要求FAA管理员与国防和国土安全部的秘书以及其他相关联邦部门和机构的负责人合作。联邦合作伙伴应确保联邦部门和机构开发,测试或部署的技术和系统,以检测和/或减轻由错误或敌对的无人驾驶1架飞机系统(UAS)操作带来的潜在风险,不会对安全的机场运营,航空运输,空中交通服务或有效的空间(and and and Safe and National Air Air Air Air)(无效)(UAS)行动(UAS)行动并没有对机场运营,无效的空间和私人空间(无效)(and and and and Safe and Safe and Safe and nation Air)。此外,第383 2条要求FAA制定NAS中的认证计划,许可,授权或允许UAS检测和/或缓解(D/M)系统,并召集航空规则制定委员会(ARC)为此计划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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