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令实施 AFPD 11-2、机组人员操作、AFPD 13-2、空中交通、机场、空域和靶场管理以及 AFMAN 13-204V1、机场运营管理。本指令制定了罗宾斯空军基地 (RAFB) 机场和飞行操作安全有序进行所必需的政策和程序。本指令的规定适用于 RAFB 分配和附属的单位以及由机场运营飞行队 (78 OSS/OSA) 服务的基地外组织。飞行员只能出于飞行安全考虑或根据空中交通管制 (ATC) 的指示偏离此处包含的这些程序。本出版物不得在任何级别进行补充。豁免请求必须通过寻求豁免合规性的办公室指挥官的指挥链提出。豁免请求必须在认证和批准之前提交给本出版物的 OPR 进行协调;豁免权尚未被授权。本出版物中所有合规项目的豁免批准权均为联队级别(T-3 级)。使用空军 (AF) 表格 847《出版物变更建议》将建议的变更和有关本出版物的问题提交给主要责任办公室 (OPR);通过适当职能的指挥链将 AF 表格 847 从现场路由。确保根据本出版物中规定的流程创建的所有记录均按照 (IAW) 空军手册 (AFMAN) 33-363《记录管理》进行维护,并按照 IAW 空军记录信息管理系统 (AFRIMS) 记录处置时间表 (RDS) 进行处置,网址为 https://www.my.af.mil/afrims/afrims/afrims/rims.cf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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