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机构名称:
¥ 1.0

知情同意的两个主要目的涉及不同的标准。临床目的是确保儿童患者尽可能地知情、愿意并致力于治疗。出于谨慎考虑,为了防止投诉或诉讼,同意的法律定义要求患者了解有关手术性质和目的、风险、希望获得的益处和替代方案的许多细节(Montgomery v Lanarkshire Health Board [2015])。第二个法律目的旨在确保同意符合可能在法庭上进行测试和验证的标准。这个更高层次依赖于父母/监护人的法律地位和成年人的详细理解。法律同意标准往往会凌驾于或取代临床目的,以尊重和让年轻患者参与其中。儿童的“同意”是一个受欢迎的术语,但同意是一个模糊的概念,需要更明确、更哲学地定义(Birchley,2023)。然而,几十年前的国际协议已经对同意进行了明确的定义,这些协议涉及医疗保健研究,但也与治疗有关(纽伦堡法典,1947 年;世界医学协会,1964 年、2013 年)。同意并不要求告知儿童。它可以仅仅意味着孩子没有拒绝,当选择同意或不同意是关键时,同意就与同意相反。同意与英国 Gillick 判例法相矛盾(Birchley,2023 年)。16 岁以下的 Gillick 有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有合法的同意权,前提是该孩子“具有足够的理解力和智力,使他或她能够充分理解所提议的内容,[并且]具有足够的判断力,使他或她能够做出符合其自身最佳利益的明智选择”(Gillick,1985 年)。没有提到最低年龄,尽管许多国家的律师建议儿童在年满 12 岁之前不能开始同意或赞同重大决定,且未成年人不能拒绝建议的大型手术(Griffith & Dowie,2019 年;Hein 等人,2015 年),尽管一些人认为该法律很混乱(Brazier & Cave,2016 年)。各国的法定年龄各不相同,苏格兰为 16 岁。如果“在合格的执业医师看来,患者能够理解手术或治疗的性质和可能产生的后果”(《1991 年苏格兰法定年龄行为能力法案》,2.4),医生可能会尊重年轻患者。一些律师认为同意权也意味着拒绝权。“从逻辑上讲,同意治疗的能力和拒绝治疗的能力没有区别”(Balcomb,1992 年)。然而,英国法律仍然受唐纳森勋爵的裁决(In re R, A Minor [1991] 和 In re W, A Minor [1992])主导,尤其是他的观点:父母可以推翻 18 岁以下儿童的拒绝;因此,孩子的同意权并不总是包括拒绝的权利;15 岁和 16 岁的女孩没有行为能力。Re R 和 Re W 中的女孩患有精神病,但唐纳森没有适用《精神健康法》,他的无能观点通常适用于涉及拒绝推荐治疗的未成年人的法庭案件。一些评论家认为唐纳森的观点是倒退的“对吉利克的强烈反对”。苏格兰法官谢里夫·麦克戈文(Sherriff MacGowen)(《医学法评论》,1997 年)不同意唐纳森的观点,并裁定:根据苏格兰法律,一名患有精神病的 15 岁男孩可以理解治疗的性质和可能产生的后果,因此他“享有同意的法律能力

儿童同意接受非紧急心脏手术的年龄

儿童同意接受非紧急心脏手术的年龄PDF文件第1页

儿童同意接受非紧急心脏手术的年龄PDF文件第2页

儿童同意接受非紧急心脏手术的年龄PDF文件第3页

儿童同意接受非紧急心脏手术的年龄PDF文件第4页

儿童同意接受非紧急心脏手术的年龄PDF文件第5页

相关文件推荐

2020 年
¥1.0
2023 年
¥1.0